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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首篇】为什么医药物流中心成为医药供应链转型的关键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15:54 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

特别感谢以下专家的支持

(以姓氏首字母排序)

邓健辉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物流总监

李炳楠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物流中心物流运营效能管理经理

秦津娜 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    军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翁    迅 北京邮电大学物流工程系主任

吴    冕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自营业务事业部总经理

杨克红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物流中心副总经理、质量总监

其他生产企业、商业企业神秘专家


随着“两票制”“4+7”集采及扩围,供应链进一步扁平化,市场竞争进一步升级,“三医联动”效果显著。企业服务模式继续升级,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整合动作频发,医药物流中心的作用逐渐凸显,相应地医药物流中心建设也随之进入快车道。本文对医药物流中心重新定义、对发展历程进行划分,结合异地设仓、多仓协同政策变化,总结医药物流中心的发展趋势。



医药物流中心的概念讨论
一直以来,不管是医药物流中心、医药配送中心、医药分拨中心,行业内统称为DC(distribution center),而且每个企业内部都有各自的称谓,医药物流中心相关概念不统一,给行业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354-2006》物流术语,相关术语整理如下:

物流术语

概念

物流中心

logistics center

从事物流活动的具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

(2)物流功能健全;

(3)辐射范围大;

(4)存储、吞吐能力强,能为转运和多式联运提供物流支持;

(5)对下游配送中心提供物流服务。

区域物流中心

Regional logistics center

全国物流网络上的节点。以大中型城市为依托,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将区域内外的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进行物流活动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

配送中心

distribution center

从事配送业务具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为特定的用户服务;

(2)配送功能健全;

(3)辐射范围小;

(4)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

(5)主要为末端客户提供配送服务。

物流园区

logistics park

也称物流基地,是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特定区域。


基于上述物流中心的概念,与医药行业相结合,本文将行业内的医药物流中心、医药配送中心、医药分拨中心等统称为医药物流中心,定义如下:

医药物流中心:Medical logistics center(MLC),从事医药物流活动的场所或组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医药物流中心的发展历程

根据医药行业政策轨迹以及行业发展历程,将医药物流中心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

萌芽期(2000年以前)

● 改革开放初期,受购销政策变化的影响,药品流通行业发生历史性的变革,医药市场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出现,打破国有企业独揽医药市场的局面。

● 1985年7月,首部《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药政管理进入法制化新阶段。

● 药品储运以人力为主、劳动强度大、库房使用率、运输效率低下、管理混乱,“多、小、散、乱”是当时真实写照。

● 这个时期还没有医药物流中心的概念,所有仓储药品的场所统称为仓库,这也是医药物流中心的雏形。

2

缓慢发展期(2000-2008年)

● 这段时期,我国医疗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入黄金发展期,医药流通行业随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医药物流建设逐渐受到行业重视。

● GSP认证开始成为医药流通领域监管的主要抓手,现代物流体系登上历史舞台,国家开始重视医药物流体系的建设和监管。

● 医药仓储建设偏重于硬件条件,即引入AS/RS、输送系统等自动化物流系统,增加存储容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物流作业效率。

● 上药、国药相继成立独立的医药物流公司,九州通医药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民营企业代表,国内医药物流市场分割基本完成,形成以国药、上药、华润、九州通四家为龙头的行业格局。

3

转型期(2009-2016年)

● 2009年3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明药品流通改革的总体方向;2011年,商务部出台《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旨在开展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药品流通正式进入转型升级期。

● 2013年6月,新版GSP正式实施,企业开始大量投入仓储设施设备、温湿度调控及自动监测系统等各种现代化设备设置,医药物流中心进入现代化转型阶段。

● 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成为各大流通企业市场布局的重要举措,其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医药物流中心的建设周期至少需要2年的时间,因此在2016年前后,大量医药物流中心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 基于行业发展的需要,2015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成立。

● 京东、顺丰等社会物流进入医药行业,医药物流呈现“商业企业自建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社会物流”三足鼎立的局面。

4

快速发展期(2017年至今)

●  “两票制”的重磅出台,医药流通行业进入“大洗牌”,医药供应链扁平化,压缩流通环节,医药流通行业进入整合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 据商务部历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不同类型的医药物流中心数量分别为2015年958个,2016年为970个,2018年为1115个,2018年为1132个。

● 根据调研,目前很多企业医药物流中心正在建设中,由于至少2年的建设周期,因此在2019-2020年医药物流中心数量将会大幅度增加。



医药物流中心发展现状


医药物流中心类型

根据辐射范围、功能、业务结构等,医药物流中心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见下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前四大家企业不同类型的医药物流中心共有731个,其中全国性医药物流中心5个,区域性医药物流中心7个,省级医药物流中心125个,地市级医药物流中心(配送中心)594个。


医药物流中心分类表

划分依据

类型

建设主体

业务特点

按辐射半径划分


全国性

全国性龙头商业企业

处于医药物流网络的第一级,辐射半径最大。

区域性

地方龙头企业

处于医药物流网络第二级,主要服务于生产企业;以医药物流中心所在地为中心,以一定的辐射半径为服务范围。

地市级

(配送中心)

全国性龙头企业+地方龙头企业

与区域性医药物流中心相似,但是其辐射范围较小,以仓配功能为主。



医药物流中心的建设方式

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建设需要投入较多的人、财、物等,企业会根据业务需求、成本效益、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不同的建设方式。根据企业规模不同,建设方式如下:

企业规模

建设方式

影响因素

全国大型流通企业

自建为主,租赁为辅

●充足的资金支持

●业务量多,满足业务需求

●完善的物流网络

●获取土地资源困难或其他因素无法自建会选择租赁

区域/地方龙头企业

自建和租赁比例相当

●成本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哪种方式成本效益更高则更合适。

●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网络

中小型企业

租赁为主,自建较少

●业务量相对较少

●资金有限

●租赁成本效益更高


一般生产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会以委托的形式将业务委托给全国型或区域型流通企业。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分会初步调研,目前已经基本形成成熟的医药流通体系,未来不管是国内还是外资生产企业,自建物流中心的可能性较小,委托具有成熟供应链网络及管理能力的大型商业企业将会是“链主”的首选方式。



医药物流中心建设的“催化剂”





异地设仓、多仓协同现状

医药物流中心作为异地设仓、多仓协同的载体,其发展与异地设仓、多仓协同息息相关,通过对异地设仓、多仓协同政策进行梳理,也能一定程度上预测医药物流中心未来的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持续发力

“十三五”深化医改以来,异地设仓、多仓协同开始成为医药流通领域的热点。从政策层面来看,异地设仓、多仓协同的政策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主要政策主要有:


1

2016年12月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明确指出“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

2

2017年1月

《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指出“支持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推进药品流通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多仓协同配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异地建仓,在省域内跨地区使用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药品仓库。”

3

2017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4

2019年11月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不得”,分别是“各地在药品采购中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生产配送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限制外地生产配送企业进入本地市场,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生产配送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生产配送企业优惠政策”。

“鼓励”和“不得”在政策用语中,各自的含义有本质的区别,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如果存在所规定的“不得”的任一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在此文件出台之前,异地设仓、多仓协同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受到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壁垒等不利影响。值得可喜的是,这一政策为企业异地设仓、多仓协同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相关部委也会尽快出台具体落实细则,拭目以待。


现阶段多仓联动落实效果

多仓联动以业务需求为驱动,目前我国多仓联动还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从落地层面来说,国药控股集团是我国目前唯一一家全国范围多仓联动的试点单位,实践证明,多仓联动在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缩短配送距离、提升保供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全国多仓联动相比,省(市)内多仓联动落实的企业相对较多,规模企业基本实现了省内不同范围的多仓联动。

从地方政策层面来说,目前只有湖北、福建、浙江、四川、辽宁、山东、山西7省出台了多仓协同的政策(具体见下表),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多仓协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策作为医药流通改革的重要推手,从这7个省份政策出台时间可以看出,有4省是2019年出台的文件,也说明从今年开始,多仓协同向前迈了一大步,未来近几年应该相继会有更多的省份出台具体的落实政策。


7省多仓协同政策汇总表

省份

文件名

发文时间

湖北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9-5-9

福建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6-18

浙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多仓协同监管事宜的通知

2017-7-14

四川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创新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2018-1-10

山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2017-9-20

辽宁

辽宁省优化整合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仓储和运输资源的实施办法

2019-8-27

山西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8-14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完整7省多仓协同政策汇总表



MLC运行效果及痛点


MLC运营效果

医药物流中心除了具有分拣、存储、衔接、集散、加工等一般物流中心的功能外,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医药物流中心还具有以下作用:


MLC面临的痛点



MLC发展趋势

物流一体化是医药供应链成熟的标志之一

医药物流一体化是以物流系统为核心,医药产品经由生产企业、物流企业、销售企业直至消费者的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是医药物流行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或成熟阶段。目前医药物流尚处于企业内部物流一体化阶段,发展到医药供应链物流一体化还需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例如九州通、华润等龙头企业已经物流一体化上升为企业战略,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物流一体化将会是医药物流行业的重点方向。


全国多仓联动是医药供应链发展的内在要求

受“两票制”影响,多仓协同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不管是国家政策层面还是企业战略,多仓协同成为医药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基于目前的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多仓协同将会进入实质性的落实阶段。将会实现国家最初规划的全国范围内的多仓联动,形成现代化医药物流体系。医药物流中心作为多仓联动的重要载体,将会在多仓联动的深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MLC运营独立化、专业化

专业化是医药供应链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随着行业分工不断细化,未来MLC整体运营或将发展成为独立的增值服务。目前医药物流中心软件服务商和硬件服务商等已不再是单一的提供产品,而是依托产品提供专业的运营、维护等后续服务,这也是当前向上下游延伸增值服务的重要模式。随着供应链服务理念的不断强化,未来企业有可能将医药物流中心运营管理方面剥离出去,委托给供应商或者是专业运营团队,提高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医药第三方物流发展机遇及行业角色的转换

随着“一票制”的提出,可以肯定的是商业企业的供应链价值将进一步弱化,或将会是生产企业与终端直接交易,那么连接两者的医药物流将成为行业的一大热点。近几年,第三方物流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第三方物流的行业地位也逐渐凸显。基于一票制的即将来临,生产企业作为供应链“链主”,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转变市场战略,加强与“链主”之间的联系,优化业务结构,加强区域业务布局,为一票制的到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责任编辑: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