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13:42 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
在肺炎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如何把医用物资及时、安全地送到抗疫一线,医药物流行业面临着史上最严峻的考验。对医药物流人而言,这不仅仅是一种考验,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命、奉献。在完成责任、使命的背后,本文带你全面了解交通运输部在非常时期出台的硬核政策,为医药物流行业开辟道路,保驾护航。
交通运输部医用物资物流保障政策一览表
发文时间 | 发文名称 |
2月3日 |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职业资格考试(鉴定)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月3日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
2月1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 |
1月31日 | 交通运输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通知 |
1月30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1月30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 |
1月29日 |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要点如下:
坚持全面统筹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畅通高效
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国家铁路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单位设立了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物流保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统筹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指挥,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途经省份即时获得信息,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要积极做好辖区内交通运输系统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向直接接触乘客的司乘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涉及跨省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
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
具体措施
建立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
向社会公开应急运输电
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
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优先”。
对应急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和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特事特办、部省联动”的原则,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通过公开电话所反映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属于本省内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由各省及时协调解决,属于跨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及时与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部物流保障办公室报告。
严禁各地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不解决问题,严禁各地出台“土政策”阻碍从本省外运的应急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对于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部将定期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实现“最后一公里”
我们相信
未来不久的一天
医药物流人会放慢脚步
脱下防护服
摘下口罩
面露微笑
我们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